被催债铤而走险 岂不知将法律触犯
成立一家自己的公司是这个故事主人公的梦想,轰轰烈烈的开始,抱着必胜的信念冲进商海。可是做生意岂是那么简单,凭借一腔热血就能成事?经营需要一定的经验和决策的头脑,把握机遇也是重中之重,当一切都不具备,自然公司的运转成为一盘散沙,随风摇摆,资金链断裂也随之而来。当一杆人等在某公司的中转资金上动手脚以为无人知晓的时候,法律的慧眼已经将他们洞穿。
这不是故作呻吟的散文。新闻中的讲述近在咫尺。当经营不善为了自己辛苦建立的公司能够维持下去,借款行为是必然。而借款又成为被人利用的筹码。借款又势必不能按时偿还,公司也成为强弩之弓,被催款也就顺其自然的要接受,要想法设法应对。
借款被利用是怎么回事?被借款人看到困难公司向自己求助,抱着的本就是一颗获利之心。首先自己先成为债务人,管别人借钱给低利息,随后将多方低利息借来的钱再转借给困难公司,继而获得高利息回报。谁想两方都被逼上绝路,催款的人也要群起而攻之了。只能通过以往积攒的帮助其他公司中转资金的信誉来解决自己的困难。而这一举动是触犯法律的,那便是侵占罪。更让人愤怒的是当事人看到中转资金的巨大诱惑,不但没有用在解决债权人催款的紧迫之上,而是携款潜逃了,可谓是罪上加罪,只是苦了债权人的讨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