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比例或金额,在一方违约时,是否一定按约定的违约金执行?
合同的条款是相对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约束,更是各自权利的象征。所以依法订立的合同,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慎重的协商是要遵循其原则来履行的。这就需要双方将合同的条款仔细的研究,商议来约定。一般除了合同涉及的买卖产品和支付等重要条款,对违约所带来的各自的利益损害赔偿也是建议双方严肃考虑和约定制定的。这里就包括违约金的比例和金额。
一般违约金在合同中事先约定,那么一方发生违约后是不是一定要按照约定的金额或者比例来进行赔偿呢?我们先来看看出现在合同中违约金一般约定的形式。例如,两家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中规定,支付货款方如果延迟支付,违约金的执行方式为每天按照应支付货款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二计算。如果供货方不能按时送货则要承担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从这种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形式我们可以看出,违约金的约定可以按照比例约定,并且还可以进行具体金额的约定。根据合同法违约一方是要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的违约金比例、金额进行违约责任的承担。但是有时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较之实际因为违约带来的财产损失要低,那么被违约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利用法律手段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支持。同样违约金在合同约定中远远高出了实际违约带来的损失数额,违约一方也可以向仲裁、法院提出减少的支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