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离义不离债 分手分情不分财
不论是夫妻还是情人,在两个人如胶似漆的时候什么都是甜蜜的,但是一旦感情荡然无存就什么也没有了,不对,还有说不完的恩恩怨怨。
商某拿着包先生写的欠条索要债务,而包先生说自己已经离婚,什么财产都没有,管他前妻去要吧,反正当初借钱也是为了给她买结婚时项链戒指什么的。商某又去找他的前妻,人家更是义正言辞,谁管你借的钱你找谁去,欠条又不是我写的,你有毛病吧?得,商某被两头踢着走。
小情侣因为一点事吵了架于是分手说的恩断义绝。可是共同买的贷款房成了大问题。首付款是两个人共同出的,分期也是两个人共同负担,一说分手这财产可没法分了。因为当初如胶似漆,谁花多花少的根本没有记账,这一会儿分手了谁给断这官司?
清债公司的律师专家解读,第一个案例则是“离婚离义不离债”在债务纠纷中,夫妻双方婚姻存在时所欠下的债务是要双方共同承担,哪怕离婚也同样要承担还款义务。除非在离婚协议上有另外约定。并且男方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初欠款是给前妻买首饰,这样前妻就逃不了关系。追款人可以向写欠条的人主张债权。
第二则案例小情侣的帐是无法算清了,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不了双方各自出资多少,分期支付多少,这正是“分手分情不分财”,所以既然分开只能将共同买的房进行拍卖,所得钱款平分。除非双方都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花费多少,然后按照比例分配欠款。还有一点需要证明的是房产登记的是谁谁负责支付剩下的分期款,并偿还对方交纳的费用。如无证据证明共同承担可就是个无法说清的糊涂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