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本五年后就不能执行了吗,没有执行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该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也就是说案件终本后,并非不再执行了。终本后的五年内,法院的查控系统仍会监测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动情况,申请执行人也需要及时跟进法院的最新通知,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查询、和恢复执行申请等。
与此同时,法院针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仍会继续,被执行人被查封、冻结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房产、车辆、股权等还会继续被查封、冻结,一旦查询到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都可以直接执行,不受五年期限限制。
除了上述财产之外,被执行人的工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被执行,购买的投资性保险的现金价值也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即使死亡了,如果其留有遗产的话,遗产也需要先用来清偿债务,剩下的部分才可以继承。
案件终本和案件终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只是本轮执行暂停,而“终结执行”则表示案件结束,不能再重启。根据法律规定,案件终结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案件终本五年后不意味着不能再恢复执行,只要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案件都可以再次启动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