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没有执行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接下来法院会如何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和法院查控系统,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查控的财产范围包括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权、房产、车辆等。
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的,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般来讲,首次执行程序的时限为六个月。但执行终本,不代表被执行人就可以免除债务。
根据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还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高和纳入失信人后,对被执行人的生活会有很大影响,也是法院作出的一种有力的惩戒措施。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还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财产,还可以拍卖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甚至有部分法院已出现执行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巨额财产的案例。
法院目前的总对总系统及点对点系统也存在缺陷,现行的执行措施只能查询被执行人执行阶段名下的财产状况,而无法查明已经转移隐匿的财产。因此除了依靠法院的执行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也需要多方寻找有利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可以弥补现有查控系统的不足。
执行不到财产法院会怎么办?当事人不仅要依靠法院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还要积极配合法院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共同推进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