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对方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做才能要回欠款?
按照生效判决书向胜诉方还款是败诉方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本人或者律师查询对方的财产线索,并将强制执行申请一起提交给法院,立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会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和法院查控系统,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法院会划拨款项到申请执行人账户。如果查封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或车辆的,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评估拍卖车辆和房产。拍卖到的回款会先到法院账户,经法定程序后再到申请人提交的执行收款账户。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既没有查询到银行存款又没有房产、车辆等的,申请人还可以要求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人名单,限制前述人员进行高消费,包括:不能贷款;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能旅游、度假等等。
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或者存在其他拒绝或虚假向法院报告财产等拒不履行判决行为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人还可以要求法院追究其拒执罪。
除此之外,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无偿转让、不合理低价转移财产的,还可以通过撤销权、析产诉讼等方式追回欠款。
欠款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胜诉方可以先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申请把对方列为限高人员,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司法拘留,还可以通过债权人撤销权等诉讼方式让对方履行判决,返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