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二)
时间:10/3/202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查封了王某与案外人黄某共有的房产一套。2013年4月,王某与申请执行人郭某协商,王某与黄某承诺以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200万元用于支付执行款。经郭某同意后,执行法官将该房产予以解封。但在申请抵押贷款过程中,王某因信用记录不良未能成功办理。2013年7月,在未获得执行法官及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王某擅自将该房产以350万卖给他人,所得款项被用于归还个人其他债务及开支。因王某名下无其他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王某涉嫌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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