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期间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判拒执罪!
时间:10/3/202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2015年,潘某欠下王某债务,王某多次向催讨,潘某以各种理由推诿。眼见催讨无门,2017年3月,王某将潘某诉至法院。被告潘某自知可能败诉,担心案件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被法官追责,于是在2017年4月,潘某将其在银行的定期存款70万元提取出来,次日将其中的68万元转账至侄子银行账户中,由侄子将该款项转账至潘某的儿子潘甲名下账户。在经过两次转移后,潘某自以为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判决前将这笔存款转移成功了,即使判其败诉,也可以没财产为由不履行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王某随即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查无财产,无法执行,然而,在执行人员进一步调取被执行人潘某的银行账户明细时,一笔大额转账浮出水面。经多次劝说其主动付款无果后,法官将被执行人潘某涉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开展侦查。2019年10月,潘某在江苏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月22日,摄于法律威严,潘某家属支付王某债务本息68万元。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对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结合已付完判决款,并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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