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法官才可以终结本次执行?
时间:9/22/202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执行法官对一个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执行申请人不服,认为不应该终结执行,应该继续执行,于是就提起执行异议,复议,高院经过审查认为:执行法官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认为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未对已查封的财产采取依法拍卖、变卖措施,亦未尝试对该财产采取扣押等强制管理措施,直接认定该财产不能处置,不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此情形下,不得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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