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还没开庭证人要出国了可怎么办?
所有的案件审理都需要有足够的证据为基础,证据的缺失往往给胜诉带来不可预知的结果。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和人证,物证等,如果在债务纠纷中没有有利的借条,借贷协议等作为基本证据,那么人证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旦人证不能及时到庭作证,势必对债权人主张债权带来阻碍。
很多人知道在打债务纠纷官司的情况下,要及时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但是很少人知道还有证据保全。以上存在的情况就完全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什么叫证据保全呢?
有一些对债权人非常有利的证据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证人因病即将死亡,开庭前恐怕无法得到其上庭作证可以选择证据保全。还有一些取得证据的成本太高,例如证人出国定居想获得证据就要不远万里进行采集。还有一些情况可以进行证据保全,例如证据容易腐烂,消失等情况。
证据保全的方法会根据证据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使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采集保存。例如证人证言可以用录音,录像和笔录的方式,使用拍照和复制等方法对书证进行证据保全。通过勘验现场,绘图,拍照,录像,笔录等方式对物证进行证据保全。
为了能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有足够的证据来主张债权,并且为法庭调查提供准确和顺畅的条件,证据保全大大防止了证据难以取得或者灭失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