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之前的盈余分配在股权转让后可以拿回来吗?在我转让完股权之后,前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我还能拿回来吗?如果我想要保留股权转让前的利润,我应该怎么做呢?
一.案件分享
1.A公司、Q某为某上市农商行股东,截止2015年8月27日分别持有133056股、239601股。A公司、Q某分别于2016年3月24日、25日将所持股权转让给B公司、W某,并于2016年5月20日办理变更登记。
2.2016年5月17日,农商行股东大会决议分配2015年利润,按照前述股权计,A公司持股对应可得股权6652股、现金7983.36元,Q某持股对应可得股权11975股,现金14370.06元。
3.A公司、Q某多次要求农商行根据该股东会决议向其分配利润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农商行向其支付2015年度应得股金及现金分红。
4.经法院审理,驳回A公司、Q某的诉讼请求。
二.律师意见
1.在股权转让后,前股东已经不再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前股东已经没有股东权利去行使利润分配的请求权。如果在转让股权后还想获得之前的利润,可以和受让人在转让合同中提出保留股权转让前利润请求权。在本案中,A公司与Q某在转让合同中并未保留相关权利,因此,在其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就不再具有行使利润分配的权利。未分配利润在转让时就已经当作一种股权价值被转让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