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债务只是标 本在损害债权人利益
很多民间借贷在发生债务纠纷后,很多债权人想到的是如何收回债款,而忽略了对恶意债务人的惩罚,和提出对违约债务人的赔偿申请。对恶意拖欠或者不按照法院的判决而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的债务人是有法律依据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的,情节严重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广大的债权人,我们追讨债务其实是一种维权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更要将整个债务纠纷的责任追究到底。更不能看到债务人为了缓和关系,施加一点小恩小惠就放弃用法律保护自己权利的机会,有一些债务人是不会将债权人的善良当做一种宽容而感激涕零的,反而会更加变本加厉,使用转移财产等逃避法律追讨债务的诡计。
根据我国的法规,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做出的判决,拒不执行的,视情节的严重性,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损失程度,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并且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罚金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很多老赖也尝到了法规对他们恶意拖欠行为制裁的苦头。
有些恶意拖欠的债务人其实解决了债款的追讨问题,只是治标,根本无发将他们欠债的恶习制止和改正,不欠你的,还会欠别人的。所以拖欠债务只是标,本在损害债权人利益。个人债务问题的解决更要求债权人拿出维权的力度,即使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问题,在债务人百般抵赖或者恶意拖欠的情况发生后,及时追讨债务成功了也要追加利息和违约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