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观后感
电视的节目在我的遥控下不停的转换着,最终我还是停留在了《经济与法》的上面。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讲述着案件的经过,因为是从半路上看的,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明明是债务纠纷怎么债权人和债务人都穿上了看守所里的专用服装“黄马甲”?
原来这两个人是老乡,在一起打工。一天甲某在外面买了一台电脑,可是钱不够,老婆又出不来,又不知道银行卡密码。于是就委托老乡乙某去家里拿银行卡然后帮忙取钱。就这样本来出于信任的一件事,乙某也照办的很顺利,却节外生枝。
乙某看到自己还回的银行卡就放在甲某的抽屉里,自己又知道密码,顿时邪念丛生。控制不住的双手就将银行卡拿走了,过了一个月甲某都没有发现。于是乙某取出了里面的一万多块钱自己花掉了。当然事后很容易乙某就被甲某找到了,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写下欠条争取还钱。甲某留着面子并没有将乙某怎样,静下心等待还钱。结果乙某仍是不还钱。气坏的甲某打电话给乙某的家人说要偷一罚十,让他们准备十一万,然后寸步不离乙某,将乙某的行动控制起来。
就这样两人在进行债务纠纷的争辩中,都成了被告人。一个因为盗窃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一个将会以敲诈勒索罪刑拘,判刑。好好的两个关系不错的人,就是因为这一点事情最后闹的不可开交。如果当除就对乙某的偷盗行为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以后也就没有这么多事情。或者在催收债款的时候采用合法,合理的办法也不会双双都进入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