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投资婚后赚的钱离婚要分给对方吗?我们看法院对这类问题的观点:
1、对于一方婚前的财产,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一方婚前买的房屋出租,而没有通过共同劳动所取得的房屋租金,认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比较适宜。即使离婚也不应该分给对方。
2.用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投资,所赚的钱,属于《民法典》第 1062条规定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本金依旧属于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立法原理在于:
2.1个人财产用于投资,不管这种投资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其本金仍归个人所有,这是毫无疑问的。对于结婚后,这些财产通过经营所赚的钱。则应属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要予以分割。
2.2如果个人婚前投资的收益归个人所有,将会成为一方推卸家庭责任的借口。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也是男方出面出资经营。有的家庭男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各类投资。女方在家照顾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如果离婚时男方进行投资所赚的钱与女方无关,这显然不利于维护家庭和谐,不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利益。
3.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固定资产,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4.一方婚前用自己的财产投资做公司的股东,每年都有分红,那么婚后取得的分红是婚后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股东分红属于投资经营性的收益,既然是在结婚后取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要分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