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胜诉后老赖有钱不还,有什么办法追回款?做执行律师的这些年里,发现太多的案件当事人,被法院终结本次执行后,不知道如何处理,消极等待法院的消息。最终不了了之。把尚且有机会追回的案款变成了不良债务。
结合这些年办理执行终结案件的经验,我就想写一写如何在案件终本后,如何操作,来尽量帮助大家追回案款,避免损失。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件事就是打赢了官司的案件法院为什么会终结执行?
案件之所以被终结执行,是因为法院强制执行后,却查不到债务人名下的任何财产。即使法官有司法权力,也无法继续执行。
强制执行的局限:
执行法官只能查询判决书确定的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比如判决书判决张三偿还李四100万元借款,法院就只能查询张三名下的财产,不能查询冻结张三老婆,张三孩子,张三父母,兄弟姐妹名下的财产;
如果张三在法院判决前,把财产转移给了子女,或者通过离婚自己净身出户,把财产给了妻子,或者,把财产无偿给了父母。这种情况,法院就执行不到钱了。这是单个案件强制执行的局限,也是法律的局限。
那么,有没有方法破解这个局面呢?
答案是有
1、张三把财产转给了孩子,如果是未成年的孩子,可以申请认定是家庭共同财产;如果是成年的孩子,可以申请撤销赠与。
张三如果通过离婚把财产给了妻子,那么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测财产分割份额,追回张三的50%的份额。
张三如果把财产给了父母,那么可以撤销赠与,追回财产。
甚至可以追究张三转移隐匿财产,涉嫌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迫使他还钱。
以上这些方式,都需要在强制执行,执行不到钱的结果上,启动另外的诉讼。再次打赢官司后,法院才能有执行依据,才能执行张三妻子、子女、父母名下的财产。
2、对欠债人是公司的情况。
公司欠债后,老板将公司做成了空壳,任凭法院怎么执行,公司一毛钱都没有。在没有明确的让股东还钱的判决书时,执行法官是不能查询冻结股东个人名下的财产的。这种情况,债权人怎么办呢?
公司欠债,公司法规定了14种情况,可以追究公司股东的责任,让公司股东来还钱。只有拿到让股东还钱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后,执行法官就有了执行的依据,就可以查询冻结股东名下的财产了。
所以不要轻易放弃,要改变固有的思维,不要认为法院执行不到钱,法律上就没有办法了,其实法院执行不到钱,还有很多方式,在法律上可以深挖,最终追回案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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