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怎么处理?破产法及司法实践中,之前只有企业才适用破产,2021年深圳率先探索个人破产制度,通过个人破产重整,暂时解除了欠债人的执行限制措施,让欠债人能正常的开展经济活动继续去挣钱。最终按照重整和解方案偿还债务。
案情简介
1、梁某某自2018年起开始与同事、朋友创业。其间,分别向13家银行、网络贷款公司陆续借贷以解决资金问题,债务总额累计达75万余元。
2、因无法清偿借款,2021年3月10日,梁某某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
3、经法官面谈辅导,梁某某根据自身偿债能力和意愿,于4月27日重新提交了个人破产重整申请。
4、5月11日,法院裁定受理梁某某的申请,并为其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调查核实其财产、债务情况,协助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5、6月22日,深圳中院组织召开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6、会上,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阶段性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报告以及债权审核报告,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豁免财产清单》与《重整计划草案》。
7、7月19日,深圳中院将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送达梁某某,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正式生效。
8、生效的重整计划显示:在未来3年,梁某某夫妻除保留每月用于基本生活的7700元以及一些生活生产必需品作为豁免财产之外,承诺其他收入均用于偿还债务。
9、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实现债权人本金100%清偿,债务人免于偿还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梁某某不能严格执行重整计划,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律师评析
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怎么处理?
个人破产重整,说的通俗一点,就是经过法院主持下的双方协商,债权人同意解除对债务人的执行限制措施,如限制高消费,纳入黑名单等,让他可以回归正常的经济生活去继续赚钱。
并且给债务人减免了部分债务,制定还款计划,以确保实现债权回收最大化,推动债务人、债权人的共赢。
个人破产重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债务陷入僵局,也是追债过程中可以考虑适用的一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