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写的出轨赔偿协议有效吗?经常会出现夫妻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若一方在婚姻期间有出轨(婚外情),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100万元,或者净身出户。
在写了忠诚协议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协议,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我们看法院的判决思路
裁判要旨:
夫妻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夫妻双方自觉履行,法律并不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协议纠纷,主张按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又要证明对方有违反协议的出轨行为,可能导致为了举证,想尽一切办法而去捉奸,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第二、如果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就会鼓励夫妻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绑定”对方的忠诚协议,这会极大的加大婚姻成本,不利于婚姻的建立。
第三、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夫妻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以弥补对方情感上的伤害。但是如果一方离婚时不愿按照协议约定付款,则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该约定不属于婚姻法财产分割条款规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