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房产协议无效,房屋增值部分打水漂
时间:2021/11/1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各种限购政策,有钱的人没有购房名额,有名额的人没有钱,于是出现了代持房产这种现象,而代持房产很明显是违反法律规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于是,就出现了不少代持房产协议无效,房屋增值部分打水漂的案件。
1、借名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代持房产协议确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借名购买普通商品房,司法判例中也有被认定无效的可能。
3、如代持房产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被解除,代持的房屋增值部分算谁的?福建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观点:四六分成,实际出资的借名人40%,代持房产的出名字的人60%!
法院认为:
案涉房屋是保障性住房,是政策性解困限售房,购房资格具有专属性和社会公益性,系为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而设立的保障性住房。 二人之间签订的代持买房合同,违背国家的政策精神,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
二人均具有过错,酌情将房屋增值部分的40%的归代持房产的出名字的人所有,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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