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期间,男方为了讨好女方,给女方的银行账户转款40万元,给女方自由支配,后来双方分手,男方要女方还钱,但是女方不愿意还钱,男方以民间借贷为由,将女方告上法庭。那么分手后打官司能把钱要回来吗?
案情摘要
1、男子范某觉得只要女朋友汪某满意,怎么使用这笔钱都行,就同意女友汪某的建议,将购车款4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女方。
2、两年后两人分手,范某向女方汪某要回40万元,汪某认为这笔款项是谈恋爱期间,男朋友范某赠予她的,不愿退回。范某认为这是借款,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汪某归还借款40万元及利息。
3、法院经审理认为: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本案中范某向汪某转款事实明确。
女方汪某作为收款方,亦有责任提交证据证明该款项非借款而为赠与。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赠与,并提供了谈恋爱期间,男方与女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该笔转账时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并非借款。女方举证充足,证明力大于男方主张借款的证明力。
4、法院最终认定该笔转款是赠与,而不是借贷。
男友转账40万给女友,分手后能打官司要回来吗?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要看转账性质,及双方的举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