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继承人之间怎么分配?法院观点:工伤死亡赔偿金在分配时,应考虑到不继承人损失的差别;生活紧密程度密切的,较多享有死者生前带来的财产权利,职工死亡后的财产损失也更大,以生活紧密程度,作为确定死亡赔偿金在继承人之间的分配份额。
案情摘要:
1、刘登因公死亡,死亡赔偿金805000员。
2、妻子谭某、女儿刘童是与刘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工商死亡造成收入减少损失的主要承受者。
3、法院认为:刘童年龄尚幼,没有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刘登对其负有抚养的义务。紧密程度及经济依赖程度较高。
4、妻子谭某学历不高,目前没有稳定的工作并正在还房贷,与刘登的生活紧密程度及经济依赖程度亦较高。
5、父母刘成,李玉作为父母,刘登有赡养义务,但是二人均有退休金,且还有一子一女赡养,相比之下,二人与刘登的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相对死者妻子女儿低一些。
6、故对死亡赔偿金死者父母应相应少分。
7、综合上述因素,二审法院酌情805682元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确定如下:认定死者女儿享有40%的份额,妻子享有30%的份额,父母各享有15%的份额。
律师评析
工伤死亡赔偿金继承人之间怎么分配?上述案例的分配比例,也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案件,分配比例要根据每个工伤死亡案件,继承人与死者的经济紧密度情况而定。打官司的过程中,要对此重点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