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到公司的钱如何执行股东?出资期限未到期,股东转让股权,公司欠债后还不起钱,现任股东也没有出资能力,怎么办?原始股东未出资转让股权逃避债务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欠债后,原始股东再转让股权,公司还不起债的情况下,原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是肯定的。司法判例有很多支持的案例。
一、股东利用股权转让来逃避出资责任,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1、如股权转让是否支付了合理价格;
2、受让股东是否有真实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受让股东是否明显没有出资能力;
4、原始股东转让股权后,是否以隐名股东方式继续行使股东权利,实际控制公司;
5、股权转让是否发生在公司债务形成之后。
二、但是原始股东在公司欠债前转让股权给没有出资能力的股东,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欠债没有能力还钱。如何处理股东责任?
有法官观点认为:
1、股权转让自由并不能把原始股东认缴出资义务不能当然免除掉。
2、股权交易自由不得动摇法定的公司资本充实原则。
3、股权转让自由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的权益。
4、原始股东的认缴出资义务形成对公司附出资期限的债务,股权转让导致公司股东变动,受让股东的出资能力,关系出资债务能否按期履行。5、股东认缴出资义务因商事登记公示而具有法定属性,故原始股东的法定义务,并不能通过股权自由与转让而转让给继任者。
律师评析
执行不到公司的钱如何执行股东?
对债务形成之后转让股权,转让前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但是股权转让发生在公司债务形成之前,原始股东是否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目前没有统一的定论,不同的法官持不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