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债,但是企业已经没有经营,企业账面上没有钱还,但是企业的股东个人有财产,企业欠债是否可以告股东?是很多债权人关注的问题。企业欠债,符合条件的,可以起诉股东。但是企业欠债起诉股东的案件,有很多技巧、也分很多种情况。那么,那些情况,企业欠债可以告股东呢?
1、股东在验资后抽逃出资的,减少了企业的资本和偿债能力,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2、企业欠债被破产清算的,股东没有去交财务账册,或者所交财务账册不符合规范。
3、股东没有缴纳认缴的出资,但是企业欠债无力偿还,即使认缴的出资期限还没有到期,企业欠债后,股东交款责任就要加速到期。
4、只有一个股东的企业,不管是个人股东还是企业股东,都是可以一起起诉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没有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股东瓜分公司资产的。违背了《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资本维持原则。
6、企业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没有在15天内清算的。
7、股东私人账户收取企业的货款,个人财产和企业混同的。违背了《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资本独立原则。
8、关联公司互相参股,关联公司之间财务混同、业务、人员均混同的。关联公司之间丧失了独立性,实质上是一个公司。
9、股东对企业债务做了个人担保的。
10、企业自行清算,股东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承诺对企业债务连带还款的。
11、企业成立时,股东以实物出资,但是评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可以起诉股东补差额。
律师评析
企业欠债起诉股东的情况各不相同,股东又分大股东和小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原始股东和现任股东,几经转手股权的中间时间段持股的股东等。
办理股东案件,要分股东的情况,债务形成的时间,企业总债务、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