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的人不想还钱,往往想尽一切办法逃避债务,即使已经被起诉到法院了,依旧不乐意还钱,在法院判决前,或者判决后转移、隐匿财产,给法院执行设置障碍。那么法院判决前后对方把财产转移了有办法吗?我们以案例来解析。
案情摘要:
1、陈某是深圳某印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拖欠供应商货款,法院判决被告深圳某印刷公司支付东莞某纸业公司货款、利息共108万元。
2、判决生效后,深圳某印刷公司依旧没有按时付款,东莞某纸业公司向申请执行。法院强行扣划深圳某印刷公司账户存款20万元后,被执行人仍有88万元没有支付。
3、判决前,应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深圳某印刷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告知负责人陈某,不得对查封设备处置、转移。
4、法院判决前,陈某将法院查封的五台设备从深圳某印刷公司搬至惠州自己新成立的惠州市某印刷公司。
5、以惠州市某印刷公司名义承接新老业务,使用上述设备继续经营印刷业务。
6、法院执行后,陈某以深圳印刷公司账户异常为由,通知客户以关联公司惠州市某印刷公司账户收取,本应属于深圳某印刷公司的货款。
7、代理律师提交转移、隐匿材料的线索给法院后,并经过多次沟通后,法院及时将陈某转移、隐匿财产涉嫌拒绝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2019年3月20日,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作为被执行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情节严重,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考虑到陈某在宣判前已经偿还货款,得到了执行申请人的谅解,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执行。
律师评析
法院判决前后对方把财产转移了有办法吗?
1、法院一般会对被执行企业的设备采取“活封”的措施,就是贴上法院封条,但是企业可以继续使用,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本案中,陈某公司通过新设立公司,转移深圳印刷公司的财产,隐匿收入,导致深圳印刷公司被掏空成为空壳,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判决款,属于情节严重。
3、一旦要坐牢,绝大部分人都会像本案的陈某一样,还钱争取谅解,获得缓刑。
4、律师在处理拒执罪案件过程中,对证据的收集,法律逻辑的处理,与法官、公安侦查人员的沟通技巧非常重要。具体案件要制定不同的办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