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人低价把设备给卖了 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吗?
深圳一位朋友咨询:自己公司与客户公司的一笔货款债务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双方的各种合同和证据都齐全,可是客户就是逾期不支付,并且声称没有钱还债。结果最近听说一家公司用低于市场价很多的价格购买了他们公司的两台设备,于是觉得事有蹊跷,想咨询,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要求法院撤销他们的交易?
深圳湘军讨债公司可以给出一剂定心丸,如果在解决债务纠纷的过程中,法院已经判定欠款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债务,而债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获得债务的偿还,对方以无能力偿还为理由,还在背地将设备低价卖出,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提出撤销的要求的。
这种情况很明显,欠款人用非常明显的不合理的价格将自己的设备卖出去,就是想造成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假象,也就是说非常明确的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另外一点,购买设备的公司是清楚这家公司这么做的理由的。从另一个角度上可以说,如果找到足够的证据,还可以证明这个买卖关系存在恶意的情形。那么债权人要求撤销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理由,也会被支持的。
深圳湘军讨债公司建议,债权人要时刻注意债务人的动向,债务人低价卖出设备的行为是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就是为了让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实现,有了以上几点的证据可以推定买卖双方的恶意行为,实现撤销权也具有了成立的要件,所以会被受理和得到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