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讨货款时,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怎么办?经常碰到买方因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拒绝支付货款。供货方起诉追讨货款时,买方反诉因质量问题导致损失,主张损害赔偿的案例。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货款,买方以供货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已付货款,并赔偿损失的,应当通过反诉方式提出,一并处理。
【案情摘要】
1、A公司与某电子公司签订了净水处理系统买卖合同。
2、A公司收货后,双方对系统质量性能是否合格产生争议,电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3、诉讼过程中,A公司辩称,案涉净水处理系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提出反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电子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及赔偿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4、但后来又撤回反诉请求,仅主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减少价款。
5、一审判决后,A公司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又另外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支付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并申请二审法院中止审理。
6、法院认为,诉讼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诉讼行为和主张负责,A公司一审提起反诉,后又撤回,另外提起诉讼后,要求本案中止审理的主张,不予支持。
【律师评析】
1、买卖合同纠纷催讨货款的案件中,一方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货款时,对方经常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进行反驳,同时又会以质量问题造成损失为理由提起反诉,或者另外启动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货款并赔偿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2、从诉讼效率的角度来说, 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的诉讼,应尽量通过提起反诉并案处理,以避免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