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名下没有车没有房子没有存款,怎么办呢?是不是毫无办法?其实也不是,还有一些路径也是由希望执行到钱的。关键就看你是不是有心人,持续的关注和跟进。
1、 被执行人,也就是欠债人的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可以作为执行财产纳入被执行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不少执行法官不会主动去核查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所以自己可以跟执行法官沟通,提供相关线索,要求执行法官执行欠债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2、 被执行人为退休人员,可以执行退休金,这需要执行法官跟社保局做好协调,预留基本生活费后,其余退休金直接从社保局扣划出来,偿还债务。
3、 银行理财产品,执行法官一般不会核查欠债人的银行理财产品,这需要自己留心了解,欠债人是否有银行理财产品,然后要求法官或者代理律师到银行调取。
4、 欠债人是否有转移财产,如赠与给家属,比较多的情况是赠与给父母,子女,兄妹等,如果是在债务形成期间赠与,那么该赠与行为伤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请求撤销赠与,追回赠与的财产。
5、 欠债人法定继承的财产,也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如欠债人的父母死亡,父母的财产由欠债人继承,该部分财产也可以纳入执行的财产。
6、 欠债人在债务期间,与别人恶意串通,低价转让的财产,因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撤销,追回低价转让的财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