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客户拖欠货款的问题时,不少企业有这个困惑,客户拖欠货款,到那里的法院起诉追讨好呢?
1、我们得明白,法院诉讼是有明确规定管辖权限的,并不是自己想去那个法院就可以去那个法院,拖欠货款,属于买卖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有权利审理。如果被告工商登记经营地址在深圳罗湖区,原告所在地在深圳福田区,那么罗湖区法院作为被告的住所地就可以审理。
2、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的买卖合同里约定清楚了合同履行地,那么约定的履行地的法院就可以审理,如果没有约定清楚,那么法律规定,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可以作为履行地,如原告是深圳福田区的企业,是在福田区工商局注册,原告卖货物给被告,被告拖欠货款,原告就是应该接收货币的一方,福田区法院也可以审理。
3、如果双方都觉得深圳宝安区法院好,想去宝安区法院审理,在合同里约定如果起纠纷,就去宝安法院审理。这样的约定是没有效力的,宝安法院不会审理这个案件,因为宝安法院没有法律规定的管辖权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利的法院里头,才可以选择去那个法院审理。比如上述的原告被告,罗湖区法院和福田区法院都属于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原告就可以在其中随意选择一个,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去选择。
4、拖欠货款选择法院起诉追讨,要考虑那个法院便利,法院的办事效率,管理成效,法官的办案风格,裁判惯用思路、执行的便捷程度,执行法官办案是否公正等因素。
5、总的原则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司法环境总体上会公正很多,如是在管辖范围内的法院,可以优先选择沿海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