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欠款方吗
时间:2019/12/2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案例:乙欠甲30万元,但乙却一直以自己没有钱拒不偿还。后来有一天,甲偶然发现丙欠了乙50万元,而且已经到了还款期限,但乙也不要求丙向自己还款。于是甲就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丙,要求丙还钱给自己。法院认为乙怠于行使自己对丙的到期债权,损害了甲的利益,判决丙直接向甲偿还30万元。
追债过程中,也要注意收集那些人或者公司拖欠了债务人的钱,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增加追偿的范围。
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说简单一点,就是你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去法院起诉欠你的债务人钱的欠款方,要求还钱给你。
但是有个前提条件,必须要“怠于行使债权”才可以,按照上面的案例,就是乙明明可以要求丙还钱,然后再还钱给甲,但是乙却一直不要求丙还钱,就导致甲也没办法得到清偿。这就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怠于行使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乙不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丙还钱,都属于乙怠于行使债权,甲即可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丙还钱。
追债过程中,也要注意收集那些人或者公司拖欠了债务人的钱,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增加追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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