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大路通罗马的不打官司去追债
债权人的欠款能够到位,利益能够实现,往往有很多途径可以到达。也就是说不是单单只有打官司一条道路可以选择。耗时数月或者长达12个月的诉讼程序往往会给债务人可趁之机。个人协调,公关协调都是一种辅助收债的捷径。其实还有债权人不知道的几条可选之路。
第一条路:申请支付令
民事法中有这样的明确规定。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务符合债务关系中不涉及其他债务纠纷,债务人有明确的地址和存在能够顺利接到支付令的条件,可有法院在手里后七日内下达支付令,并要求七日内偿还债务。这样债权人不用起诉,不用经过合议庭的审理,可以由债权人自己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省去了审理准备和开庭的诉讼过程,节省了大量时间。
第二条路:债权文书公证
债权文书是经过讼争机关对债务事实的确认,是对债务偿还赋予的一种强制执行效力,并由人民法院认可执行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公证的形式使自己收债工作更有力。债务人必须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路:请求调解
请求调解分为很多方式,所在的居委会,企业协调组织,或是专业的清债公司。调解大大缓解了债务纠纷双方的矛盾,使之成为简易化,人性化的追债程序。特别是对于现今社会的清债公司而言,更是站在公平角度,和解人士中最安全,最有效,最简洁的讨债方式。对于和解人员的高素质要求必须从清债的专业上来考量。无疑专业的清债公司独占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