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上的“老赖”无权高消费
那些欠着债权人债务的“老赖”在很多人眼里生活的逍遥自在,天天口中说着没有钱还不了债,自己却依旧生活的“有滋有味”,且不知债权人该当如何煎熬。债权人的债务清收不通畅,归结于债务人的不配合和完全的抵赖行为。如何应对这样在社会上层出不穷的老赖行为,长沙市有新招,出台了一系列的政治措施。
2012年11月最新限制高消费令由长沙人民法院发布,引起了不小的波动。在这些被限制不准高消费的黑名单之中,将近四十名的号称“老赖”的债务人被公布于世,不但有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也完全公示,并将执行法官的工作电话通告给市民,随时可以拨打电话举报,加强了社会监督的力度。更严重声明:如果这些老赖在生活中有高消费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限制这些本是应该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按时还欠款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不允许有高消费的行为,其中包括:
限制高消费行为一,不能在使用交通工具时,使用飞机,乘坐火车时不能乘坐高速铁路,或者列车的软卧。轮船不得乘坐2等以上的舱位。
限制高消费行为二,不能在住宿的酒店,宾馆等选择星级以上。
限制高消费行为三,不得在夜总会或者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
限制高消费行为四,不得购买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的高档装修和扩建。
限制高消费行为五,办公场所不得租赁高档宾馆,公寓或者写字楼。
限制高消费行为六,不得购买高额保险,不得高额旅行,不得送子女到高额的私立学校就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