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暴力追债,结果得不偿失
这起债务纠纷发生在深圳某高中校园里,而起因只是因为二十块钱。在读高二的杨某在一天中午吃饭时,被王某借走了二十块钱。两人是同班同学自然关系也还不错。但过了两个星期王某并无还钱的意识。杨某随即告知王某,让王某还钱。谁知王某不但没有还钱,还逢人便说杨某小气的很,为了二十块钱天天追着他要,说自己请杨某吃饭都不止花了这么点钱。
面对王某这种无赖的态度和对自己的刻意诽谤,杨某越发不能忍受。虽然只有二十块钱的欠款,但年轻气盛的杨某却没有善罢甘休。他把这场债务纠纷的始末告诉了自己的表哥,表哥让他把王某叫道校门口,随即带着招来的几个人对着王某就是一顿殴打。事后王某被检查出肋骨骨折并伴有轻微脑震荡。一场二十块钱的债务纠纷最终却闹到一方住院一方被开除的地步。
针对这一问题,深圳某债务纠纷律师告诉我们,面对债务纠纷一定要冷静,虽然有些人的行为或言语确实可恶,但也别忘记自己才是债权人,是有权利要回欠款的。但如果像杨某这样不考虑事情的后果,采用暴力追债的方式,最终只会让事态升级,让本来单纯的债务关系甚至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可能。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也是我国债务法律所明令禁止的。
所以,面对债务纠纷,我们应该选择正确的途径,用正当的手段,采取正常的方式,找到有力的证据去解决我们所面临的债务纠纷。而不是选择暴力追债等违法手段。暴力追债只会让自己变主动为被动,反而为自己保护利益的过程提供了阻力。这样的做法只会让简单变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