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债不成猥亵债主幼女 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今年二月初,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王某本应是受害人,却在法庭上坐在了被告席。去年12月份,王某向李某讨债不成,带人强抢李某家里的财产,甚至试图强奸李某9岁的女儿。
王某是浙江温州人,六年前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镇做木料生意。后来做木料生意赔了钱,王某就凭借手艺在一个家具厂当起了家具工,是个辛苦活,好在每个月的工资稳定,也不算低,加之王某勤俭,于是省了一笔小钱。
三年前,同是浙江温州人的李某携家带口来到惠州市惠阳镇务工,并结识了王某。由于是老乡,两人常以兄弟相称,两个人谁有点困难都相互帮助下。
一日,李某的家里来电话,说母亲病重,正在住院治疗,让寄点钱过去。可李某紧打紧凑,所有继续加起来也只有不到五千块。李某想到了王某,向王某借三万。王某很爽快地答应了,甚至连借条都不打一张。李某答应两年内一定还清三万元。
一年前,本应是两年之期满时,王某怕李某忘了,就提醒了他一下,王某并不装糊涂,但告诉李某自己真没多少钱,先换五千块,剩下的一万五今后分期还清。王某心里不舒服,但也没说出口,闷着声答应了。
但往后的一年里,李某并没有实现“分期付清”的承诺。去年11月份,王某带人去找李某讨债,李某却耍赖皮,说,反正没打借条,谁也说不清,家里的东西要拿就拿,反正没钱。
王某愤愤然离开,12月份,王某又带人闯进了李某家,当天李某不在家,只有李某妻子和9岁的女儿在家。王某拿了李某家里所有之前的东西,另几个人按住了李某妻子,王某试图对李某女儿实施强奸。幸好邻居发现并及时报警。
法官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惠州律师表示,讨债维权需理性,可以通过相关律师咨询法律知识,以免发生被害人变成被告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