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的法律解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到仲裁机构仲裁,一种是到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有什么区别呢?各有什么利弊?
仲裁,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同里约定了:如果有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且要指定明确的仲裁机构,这样,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才有权利处理,不然就默认由法院处理。一旦约定仲裁,法院就没有权限管理了。所以,仲裁条款的选择也要谨慎。
仲裁与法院起诉各有什么利弊呢?
1、 仲裁是一裁终局,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书下来之后,仲裁裁决就生效了,而法院是二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不服还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需要等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才生效。一般来说,仲裁的速度比法院判决快。
2、 仲裁是不公开审理,无关人员不能参与旁听,仲裁裁决书也不对外公开;而法院除了未成年人案件、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外,都是公开审理,无关人员可以旁听,判决书也是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3、 仲裁如果是普通程序,三个仲裁员中,双方各自可以自己选择一个仲裁员。而法院的法官,原被告都不能自己选择,只能是法院指定。
4、 仲裁裁决如果程序没有问题,就算仲裁裁决书裁决错误,也无法更改,错了,也只能错下去,但是法院的判决,如果错误,有二审法院可以改判,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再审,检察院可以抗诉,有多重渠道来更正。
5、 仲裁是盈利机构,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同等金额的情况下,仲裁收费一般高于法院受理费。
追债过程中,是选择仲裁还是法院起诉?仲裁和法院诉讼各有利弊,可以根基自身情况,酌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