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词条处输入“讨债”二字,最先映入眼帘的是:“讨债的100种技巧”、“最强讨债短信”、“如何讨债最见效不违法?”、“讨债的三大禁忌”。追讨欠款的苦楚扑面而来,老赖的猖獗,难住了多少实诚人,凉了多少人的心?
案例:2014年5月,杨某的高中同学朱某找到他,称投资失败,需借钱周转,待资金回笼便能还钱。杨某没招架住朱某的软磨硬泡,将银行卡里的10万元借给了他。借钱后,该同学再没联系过杨某。杨某多次向其讨要欠款,无奈朱某每次都哭爹喊娘,称自己一贫如洗,无法还钱。然而,让杨某最为气愤的是,他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朱某人前哭穷,人后胡吃海喝花钱无度,并“豪言”:欠钱一时爽,一直欠钱一直爽。真是明枪易躲,老赖难防。
遇到此种骨灰级老赖,不能听之任之,法律教你花式要账,一站式债务追讨,让老赖“无处遁逃”,限制老赖措施如下一一展开:
哭穷?无效!查清老赖名下有无存款、股票、车辆、住房、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有财产的可强制执行其财产。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附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唯一住房也不性能幸免,仍然可以执行。
确实身无分文?不打紧!有工资收入的,待工资到账立刻划扣或者将该联合有关单位,将工资直接打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临退休的被执行人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以填补窟窿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调扣划其退休金。何时还清何时止,仍然还不清就还一辈子。
金蝉脱壳?见招拆招!借助假离婚净身出户逃避债务已然行不通。在实际操作中已有法院将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的财产列入被执行对象。一是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为了更好地打击利用假结婚来转移财产,亵渎婚姻的行为。
除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有的或将有的财产以外,《民事诉讼法》将被执行人的行为列入限制行列,禁止、限制、控制、老赖出境、全方面限制高消费、限制老赖担任董监高职位或从事准入性行业、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
甚至有些地区法院别出心裁地想出治理老赖的妙招:山东省高院协同通信管理公司通过通信网络对老赖施以惩戒;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当地电信、移动、联通几大运营商联合为“老赖”制定“老赖专属彩铃”;北京朝阳法院与360公司达成技术合作,对“老赖”进行“独特”标注。
对于一些超级老赖来说,上述惩罚略轻?放心,我们还有最后一招,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遇上“老赖”躲迷藏,积极维权没商量。在此也告诫人们,借了钱一定要及时还,还不了也主动打招呼,让对方知道你没有忘记,否则,别怪对方花式要账。
胜诉案件,国家的力量来帮你查控老赖,限制老赖措施层出不穷;不启动官司,永远是自己无休止的讨债,所以说,讨债需借力,启动诉讼需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