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疏忽成债务纠纷诱因
虽说在经济市场中,各种债务形成是普遍的事情。也不是全部的债务关系都能形成复杂的债务纠纷。很好的债务往来是促进双方发展的好契机。在债务形成后,债务人如约还款,将是债权人最喜欢看到的事情,更是债务人在今后寻求合作的最直接信用保证。
很多企业之所以被头疼的债务缠身,本身经营方式和周转起到决定的原因,这需要在经营与管理上采取正确的方式和措施。债权人则会因为被欠债而无能为力。不是光有好的经营手段和清帐措施,就能使债务不成为债务纠纷。还需要在债务形成初期做好严密防范,更要在债务签订当时清晰整个合同的利弊。
在业务开展之初,企业必须对对方企业做深入了解。不能让疏忽成为债务纠纷的诱因。
第一步:进行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
第二步:进一步了解企业详细年审资料。
第三步:了解企业的变更资料。
第四步:对企业进行实地(厂房或是经销处,办公设施等等)考察。
业务开展后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遵守合同的规则,不可因为对方真诚,有人脉,有关系就不做合同的签订。不论是数额多少,时间长短都要照章办事。
深圳湘军债务公司曾接触过这样的案例,债权人企业送货上门,因为工作人员没有经验,对方企业的签收人员只是一个临时工。这样对方借口没收到货,你找那个临时工,早消失茫茫人海。虽然经过收债公司的努力,收回了货款,但是所费的周折给债权人足实上了一课。所以不但是债务的前期,初期谨慎把关,中期的交易更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切勿让自己的疏忽成为债务纠纷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