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朋友都说,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傻傻分不清楚。那么,就利用这篇文章和大家简单聊一聊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第一,从是否具有扰乱金融秩序的后果来看。非法集资的借贷范围具有不特定的公众性,并且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危害性。而民间借贷是特定的范围,相对非法集资所造成的后果而言,不会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第二,从借款目的或用途进行区分,如果借款目的用于生产经营,一般为民间借贷。如果结款后用于货币经营或金融信贷业务的,则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三,从时间和频率上加以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般为长期或多次以非固定期限的还本付息方式的吸收资金的行为,民间借贷一般为偶然发生的借贷行为。
第四,以否向不特定的人借贷,民间借贷行为是机构或个人向特定的公民借款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在知悉了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后,还有人问,非法集资的表现有哪些呢?最高人民法院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小编大致把这10种形式归结了三大类,大家如果看到有这些现象,请擦亮眼睛,小心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第一类,投资某个项目。房产投资中的承诺返还购房本金、销售后房屋包租赁、房屋帮助回购、帮助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或者联合种植林木、代为种植林木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第二类,假间接投资。以虚假转让股权、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三类,利用某些“社”、某些“会”的名头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的。
最后,湘军提醒大家:民间借贷要看清 非法集资君莫沾 高额利息心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