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我手里有证据,是不是一定可以打赢官司?
没错,打官司是要靠证据,但是,首先要看您手里的证据是什么证据,是否充分,然后最关键的是,对方有没有证据?有哪些证据?为何好律师一般都不会轻易承诺打赢官司,而很多当事人多会要求律师承诺可以打赢才办理委托?因为所站的角度不同,考虑问题的思路也不一样,得出来的结论也自然不一样。
最近,本律师代表了一个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原告参与了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庭审,庭审前,原告信誓旦旦的说,对方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肯定会按照我们的主张判决的,当时,我也深信不疑。但是,就在开庭前五分钟,对方律师要求提交证据,当时,我们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当庭质证,要么延期质证,如果是延期质证,意味着要重新开庭。进退两难之际,我只能要求原告自行核对证据,如果有问题,我们就要求延期质证,结果原告核对完之后竟然说没有问题,但其中一份收据对方应该没有原件,结果我们就要求当庭质证了。在法官的要求下,对方将原件交给我们核对,结果竟然发现这张收据是有原件的,只不过,这个收据的内容有一部分被删掉了,但其他部分的内容还是很清晰的。后来,我们只能对形成收据的原因、时间及内容等提出质疑,最后要求法官以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为准。2018年5月28日,判决下来了,全部支持了我们的主张。
不得不说,这一仗打的还算漂亮,但是,我却不得不再次提醒自己,一定不要轻信一方之言,要不,在当事人自己没有参与庭审的情况下,我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