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王先生因为交通事故被起诉,法院判决王先生赔付原告医疗费等共计10万元。3年期间,王先生未执行判决结果,也未对此案件提起再审或上诉。2018年5月,王先生又接到3年前法院下达的判决书,这份判决书还有法律效力吗?王先生应该怎么办呢?
其实很多人对法院的判决书都有一个误解,认为时间久了判决书就会过期,或者不执行法院判决对方也无可奈何。其实有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就法律效力来说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失去原本的效力,除非案件经过后期审理有新的判决推翻原判决,原判决失效。小编从下面几个方向进行分析:
1.判决书的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其中申请执行时效的终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的终止中断的规定,在此小编就不进行赘述。判决书执行期限是指在判决书生效之后,权利人有权要求义务人按照法院的判决书履行义务,而并非是判决书在生效两年之后失去法律约束力,在没有新的判决书推翻原判决的基础上,原判决永远有效。
2.以王先生的案件为例,王先生3年前就已经收到判决书,经过3年王先生已经失去了申请再审的期限。那么什么是再审的期限,再审期限又会对之前的判决书产生什么影响呢?再审顾名思义,就是将同一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对于提请再审的条件,大家可以在百度上查阅,小编在之后的文章中也会给大家解释。再审的审理期限是指为判决生效后2年。案件如果提起再审程序,那么法院会下达一个新的判决书,其效力会将原判决书的法律效力覆盖。也就是说,提起再审程序后,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才可以让原判决书失效,否则判决书不会失效。
3.不履行判决书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在判决书执行期限内,义务人满足时效终断情形的,向法院提出申请,这种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不满足中止、中断情形,而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分两种情形。一种情形,在金钱债务中对方却无支付能力,其名下也无可变卖抵押的财产,那么可终止执行期限,待有支付能力时再履行判决书。另一种情况,有支付能力却不执行判决的,原告方可以提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另外,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被执行人将无法享受银行贷款服务。
那么我们现在对王先生的案件进行分析,王先生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三年,过了可以申请再审的期限,也就是说没有新的判决书覆盖这份原始判决书,这份判决书仍然有效。王先生不符合申请终止中断的情形,且拥有支付能力。那么以此来看,王先生现在只能按照原判决书的内容履行支付义务,否则将会强制执行,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情节严重者,甚至有可能收到形式处罚。通过王先生的案件,也向大家阐述一个道理,任何人必须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否则将会出现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