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不太了解和理解追债公司,甚至对追债公司误会很深,有的甚至把追债公司看成是黑社会,对他们有仇视的心态。通过我们细心的了解,明白了追债公司中有一类可靠的,人们通常称他们为“全风险追债公司”的公司。
通过我们细心的对比研究,懂得了全风险追债公司虽然在某些方面不能与人民法院相提并论、同日而语。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优越性,甚至是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前的追债首选。
在追债方面,通过对比,全风险追债公司比人民法院就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院受理民事经济案需要交诉讼费及其他费用。而全风险追债公司不需要先收任何费用,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不出一分钱,就可以启动追债。
二,法院判决案子以后,如果无法执行,当事人的所有为打官司而支出的费用以及全部的债权款都没有了。而全风险追债公司就算没有追到债权款也不会给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造成一分钱的损失。
三,法院办理民事经济案件程序比较复杂。而全风险追债公司在受理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的委托以后就可以直接开展追债工作。
全风险追债公司在追债方面,除了上述优势以外,还有其他一些优势。但在这里上述三点就足以说明问题,因此不再赘述。
综观相关情况,结合其他相关因素,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实施追债举措,最恰当、最有效的程序选择是,在向法院起诉以前,先委托追债公司进行无任何先收费用的全风险追债。在达不到追债目的以后,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充分利用追债公司的全风险灵活追债,有必要的情况下,再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