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复杂的,有的时候发生的问题出人意料或者防不胜防。有的人债权人、追债人去债务人家讨债,债务人为了达到逃避债务之非法目的,居然捏造事实、制造假像非法陷害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不能依法澄清案件事实,债权人或者讨债人有被冤假错案陷害的危险,有的甚至遭到了冤假错案的陷害。因此,笔者探讨一下这种情况的应对。
在这里,我们应当指出的是,绝大多数的债务人对债权人是知恩图报的。就算他们一时还不上钱,他们也会正常的和债权人联系说明,更不会用什么恶意的手段对付债权人。因为绝大多数的债务人都是讲良心的,他们对债权人借钱给他们的应急或者发展的行为,内心世界的感激永远都会存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自私自利、恩将仇报的债务人。他们不但借了别人的钱不还,还居然挖空心思、黑着良心、捏造事实、制造假象,非法诬告陷害债权人或者讨债人,使债权人或者讨债人受到了非法的法律追究。
为了预防这种恶劣的陷害发生,债权人或者讨债人应当有预防与自我保护的意识。在进入债务人家要债后,首先就应该把自己的录音打开,把整个情况全面的录音下来,在受到诬告陷害的时候,才有全面的证据为自己澄清。如果不进行现场录音,在场的人都是债务人家的人,一旦被诬告陷害,证人全部都是债务人家的人,案情就难以澄清,债务人的诬告陷害陷害就容易得逞。
对于没有采取预防措施的债权人或者讨债人,依法维权的难度相当大。但是也应当依法力争澄清案情。首先应当说明自己为什么会到债务人家。其实说明到债务人家的时间。再次说明债务人这样做的动机目的。另外还必须说明,证人全都是债务人家的人,他们和债务人及本案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们证词的真实性不足为信等等。
债权人、讨债人自我保护的最好方法是,对进入债务人家后的一切进行现场全程录音,这才是最全面、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方法。千万不要到最后,无法推翻债务人的阴谋诡计,如果在相关办案人员缺乏公正性的情况下,债务人这样的陷害就很容易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