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实施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犯罪?
时间:2018-3-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讲,个别讨债公司为达非法讨债之目的,用多种非法手段讨债。有的甚至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不仅仅是违法,甚至还有不少的犯罪行为。在此我们探讨一下这个方面的话题。我们认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讨债公司及其他主体,在讨债活动中,是不能实施下列违法行为的:
第一,不得非法侵入债务人的住宅。公民的住宅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产生经济纠纷或者其他问题,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开门,不让进入,想进入的一方当事人、相关人员不得非法破门而入。债权方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如果债权方强行非法破门而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就构成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依法控告,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不得非法拘禁他人。有的债权人及其相关人,为了达到自己讨债逼钱的目的,公然非法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有的甚至对债务人进行殴打、侮辱、伤害。这样的债权人或者债权人委托的人、指使的人,已严重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其他相关犯罪,依法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第三,不得乱拿乱搬债务人的东西或财产。有的债权人及其委托的人、指使的人,看见债务人的东西或者财产,就任意的拿走、任意的搬走。未经合法的主体按法定程序进行,这样为所欲为的行为,完全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依法应当收到惩处。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债权方可以对债务方实施为所欲为的行为,可以任意拿走或者搬走债务人的东西、财产。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定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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