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断、确认什么问题的合法与非法,都必须搞清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按照相关法律依据产生、存在、发展的,就是合法的,违反相关法律依据产生、存在、发展的,就是非法的。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规定而产生、存在、发展的,对国家、社会、他人有危害性的,就应当加以禁止和取缔。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规定而产生、存在、发展,但对国家、社会、他人不但没有危害,反而是满足社会正当需求的产品或者服务,这样的新生产品、新生服务,应当加以承认、规范、监管,使之更好的满足社会需要,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关于讨债公司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应当追问,讨债公司的成立有没有法律依据?讨债公司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对国家和社会是否有益?
讨债公司,就其称谓,是属于企业的范畴。但是,综阅我国所有关于企业的法律、法规、条例、条令、政策文件,都没有关于创建讨债公司的规定。根据这种客观状况,也就是说,我国各地的讨债公司的产生、存在、发展,都是没有相关依据的。因此,讨债公司肯定是不合法的。
然而,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经营项目的增减,都是根据社会的经营服务需要而客观决定的。对于讨债公司这样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生活中,从上个世纪80年代就已经产生和存在,时到今天,已经是近四十年的时间了。虽然一些讨债公司出现过这样和那样的违法问题,但是就总体而言,讨债公司的发展到今天仍然在各地存在和发展,这说明社会确实需要这项服务,确实有它产生、存在、发展的必要性。只是,需要国家承认、规范、监管的问题。
对讨债公司的合法性,我们应当给予一个客观的评价,那就是目前由于没有国家的相关规定,他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是违法的。但是社会民众需要这项服务,讨债公司发展了几十年,如果国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对其进行确认、规范和监管,那么它就会转为合法的企业组织,会更好的服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