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种各样的债权债务中的债权当事人、其他权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来说,讨债是一个很烦心的事。为了讨债,浪费太多的时间。为了讨债,无数次的找债务人。为了讨债,跑断腿磨破嘴。为了讨债,还花费很多的费用,雪上加霜。有的讨债十多年,仍然没有实现债权,或者仍然没有追回货款。讨债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
在讨债中,我们可能会采取多种多样的办法。然而,在用尽其他种种办法以后,如果还是不能实现讨债愿望,最后就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可是起诉就涉及法律问题。有的讨债案件情况比较复杂,这就涉及委托律师打官司的问题。可是不是每一个律师都可靠,对于委托当事人来说,委托律师打官司应该注意些什么呢?笔者认为,委托律师打官司,主要一,应该注意下列问题:
一,必须认真全面的写好《委托合同》。必须把要达到的依法可以达到的诉讼目的或者相关金额、相关赔偿、律师报酬、律师费用、代理事项、律师义务、律师退费、律师赔偿、律师责任及其他的相关内容协商全面、具体、准当,合法、合理的写进《委托合同》。千万不能碍于面子或者其他任何原因,任由律师填写。如果任由律师填写合同,合同内容很难具体、全面、公平,一旦发生争议,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合法权益很难有保障。不少律师就是用《委托合同》恶意对待信任他们的老实巴交的委托当事人的。有的《委托合同》还居然成了律师对付上级监管机关、对付委托当事人的护身符。
二,不要随便给律师写“全权委托”或者“特别委托”。因为如果全部的权利都交给了律师,一旦当事人自己委托的律师被对方当事人或者律师收买,出卖自己做内鬼,委托当事人合法权利、权益的决定权全在律师的手里,如果他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律师签一个放弃委托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权益的协议或者其他涉及本案、本代理事项的权利义务文书,就可能使委托当事人丧失案件中的一切权利、权益,后果非常严重。
三,如果律师不履行职责或者合同义务,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委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果断依法投诉。对于委托当事人来说,委托了一个律师,就把自己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花钱委托的律师的身上。如果这个律师不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代理职责、不依法认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权益,就将不同程度的损害委托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权益。因此,委托当事人如果发现自己委托的律师不依法履行代理职责或者合同义务,已经或者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或危害,就可以向各级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依法投诉。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法治社会,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文件已相当健全,党和国家坚决推行依法治国,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办事,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委托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服务过程中,履行自己向律师交费的义务,就有要求律师全心全意为自己服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