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公司调查债权人、其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委托调查的债务人、债务公司的财产,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具体追债工作。如果这项工作做好了,对于追债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其他权益人的债权是否能实现。因此做好债务主体的财产的调查的,是每一个追债公司的职员应该掌握的基本服务技能之一。
既然这项工作十分重要,那么我们怎样依法开展对债务人、债务公司的财产调查呢?下面我们具体谈谈这个话题。调查债务人、债务公司的财产,一般包括四项:第一项是房产情况(调查债务主体有没有房产、房产位置和大概价值),第二项是车辆情况(调查有没有车辆、车辆牌号、车辆大概价值),第三项是在公司的身份情况、资产情况(调查是否是股东、股份务少、在公司职务和工资、公司财产、收益情况),第四,其他权益。如债权、其他收入、收益。
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调查债务人、债务公司的资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委托调查:这种方法可以和律师合作,由律师单独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依法到房管部门、交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处进行调查。这对单项调查,由于是单项的工作,工作内容少、需要时间短,所以收费就很低。这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方法。
第二,帮助调查:如果与房管部门、交管部门、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员有比较融洽的相处,可以请他们提供查实的便利解决这个问题。这一方法基本不产生多少费用,而且十分简便。由于只是了解一下债务人、债务公司有没有房产、车辆、公司股权、相关权益情况,需要依法采取措施实,只能按法定程序进行才行,不会产生损害债务人、债务公司的非法后果,因此,一般都会得到帮助。
第三,网上调查:如果有债务人、债务公司的相关基本信息,可以在这些部门的网上查询平台进行查实。这种查询方法是最节约时间、速度最快、不产生任何费用、有基本信息谁都可以进行的,非常方便。
第四,其他调查:要根据实际条件和情况,借助一些策划、策略,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了解、掌握一些必要的情况,才能实现查实债务人、债务公司的其他权益、收益的情况。
上述调查方法,是比较常规的四种调查方法,除此以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调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