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以后可以和解吗?
时间:2018-2-8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矛盾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谐是不利的,是消级因素。可从哲学的层面来讲,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于民事经济行为,只能是尽量避免纠纷,而不能完全避免民事经济纠纷,这是正常人、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能明白的浅显道理。
产生民事经济纠纷后,有的通过纠纷当事人之间的真诚协商、真诚相待,通过多次努力,最终终于达成了解决协议。有的民事经济纠纷产生后,通过亲戚、朋友、其他关系人的劝解、调解,最终使各方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的解决了纠纷。有的民事纠济纠纷产生后,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相关调解组织的及时发现、及时受理、及时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再升级激化。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民事经济纠纷产生后,经过了各方当事人的协商、亲戚、朋友及其他关系人的劝解、劝合、协调、居委或村委或其他单位、组织也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也没有得到解决或没有彻底解决,最终只好走上了诉讼的道路上来。
民事经济纠纷如果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进入到诉讼过程中,如果纠纷当事人之间有回心转意,认识到了相关问题解决方法的恰当性、合理性,认识到了自己坚持的要求的不合理性,或者找到了新的解决方法,或者通过了相关亲戚、朋友、相关关系人的协调,或者相关居委、村委、其他组织人员的不解调解最终终于达成了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在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只需要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写一份《撤诉申请书》,即可依法撤诉,而且按相关规定,还可退回百分之五十的诉讼费。
总之,进入诉讼的民事经济纠纷,在判决书作出以前,诉讼当事人随时都可以合解或者被相关方面劝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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