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外借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有什么的责任
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贷款的实例,其实贷款的形式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存在,例如向私人借钱,向银行贷款,以个人名义找某家公司去贷款等等,这些都可以称之为贷款。
实际上这样的贷款都是需要担保人的,只不过不同的形式,所需要的担保人不一样罢了。但是现在已经出现了很多家公司对外借款的现象,这种现象也可以说是公司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说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两者之前还是存在着一定差异的。一般情况下还是某些公司对外直接贷款,像此类情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知情,毕竟法定代表人在出外的时候是代表着公司的。
其实这些公司对外贷款是可以的,但是在一定的时候,也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归根究底的说,如果公司贷这笔钱是用来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贷款为名,实际上是涉及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这个法定代表人依法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这样的后果就是很严重的了。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那么法定代表人基本上是不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如果在贷款期限到期的时候,就由公司去承担偿还债务,其公司的股东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个责任是有限的,肯定不会让股东们全额的承担这份责任。
其实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一般来说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存在财产混同等情形的,债权人可主张法人人格否决,要求股东承担责任。确实是这样的,在特定的情况下,向公司实行收债的人员可以直接向股东所要这笔贷款。很多的时候都是可以的,但是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法人代表是可以完全脱身,但是公司的股东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他们肯定是最后偿还债务的最佳人选。
公司对外贷款是肯定会发生很多的,所以公司在偿还贷款的时候也是一定不要给放款方一定的压力,要不然下次要是再次遇到贷款的问题,那就不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