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时间:2018-1-26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不少民事、经济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于原告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操作不当,出现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恶意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判决责任的情况,致使或者企图致使原告人在案件判决以后,得到的《民事判决书》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或为无法执行民事、经济判决内容的一纸空文。损害原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使人民法院的判决丧失严肃性、权威性。这种情况比较多,咱们在本文中探讨一下。
为了民事、经济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有效保护,在这里,我们真诚提醒民事、经济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人:在依法起诉被告以前,应当依法申请对被告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济进行诉前保全,先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才起诉。这样,在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对被告人的经济进行冻结,根据诉讼金额全面采取保全措施以后,无论官司打多长时间,被告人也无法非法转移财产。
原告方如果发现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非法转移财产,企图非法逃避执行判决的责任,可以想办法及时收集证据,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及时依法保全证据。在掌握了被告人非法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后,不仅被告人非法转移财产办理的手续无效,而且还可以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其他相应责任。
我们认为,原告人在起诉被告人以前,如果确实需要请人代理的,应该委托那些对代理业务比较熟悉,代理案件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比较负责任的代理人进行代理或者得到代理工作经验十分丰富的代理人的指导。在确定合适的代理人后,不仅要依法研究案情的相关情况、证据的相关情况、维权理由的相关情况,还应当依法研究被告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济、债权、其他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之上,以便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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