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想花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果。例如在债务案件诉讼前,债权人会要求律师先写一封律师函发给债务人,
毕竟律师函只需几百元,而雇佣律师的辩护费用在涉及财产案件方面可是要上万元。他们希望这封律师函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让债务人识趣地还钱,否则对簿公堂就对你不好了。
然而,律师函也许对一些胆小怕事的老赖有用,但是对胆大包天的老赖,并没有起到敲山镇虎的正面作用,反而起了打草惊蛇的反作用。让老赖们提前、快速地转移财产,将影响后续正式诉讼的开展,特别是对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带来巨大影响。

现在一些老赖抱着这样的想法,反正我欠债不还,只是涉及民事案件而已,又不是触犯杀人放火的刑事案件,有什么后果可以担心的?
打债务案件的官司,对老赖发律师函,就像两军开战,你直接说:“我要动你的粮草了,你快给我小心点。”如果历史上著名的官渡之战也这样搞,估计会胜负改写。要知道当时袁绍有10万大军,而曹操只有3万大军,双方兵力相差3倍。但曹操之所以以弱胜强就是懂得奇袭之计,烧掉袁绍的所有粮草,你想想士兵都饿肚子了,还有力气打仗吗?
债权人和老赖打债务官司,千万不要打草惊蛇,而是要懂得发动奇袭之计,最好申请财产保全,直接对老赖的财产查封、冻结,打得老赖措手不及,让他打消转移财产的念头。
毕竟,申请财产保全,比律师函的法律效力大得多。律师函只是由律师出面,仅仅起到警告的作用。而财产保全,是由法院出面。如果老赖无视,还肆意转移财产,那就是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甚至拘留。
债权人针对老赖写律师函,不如写财产清单,毕竟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考验一个律师的专业素养,就看他能不能很好的收集债务凭证,收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好的律师就像侦查兵般,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债务人的一切情报掌控着。
现在正规的收债公司中都雇佣有专业的债务律师,每天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收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专打债务案件官司。相比别的忙于离婚案件、索赔案件等多项案件的律师,他们业务更精通,效率更高。
所以债权人选择律师千万不要马虎,你可以去搜索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看看有多少案件无法执行,多少债权人拿不到财产?这些不少是前期打草惊蛇,没有做好债务人财产保全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