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介绍人承担还款义务吗
其实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这样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虽然说合同一般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文件,不管你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签订的,都是具有法定效应的,事实上也是这样的。但是有很多人在事发之后声称自己在签订这份合同的时候完全不知情,要么就是说自己喝醉酒了,要么就是怎么怎么了,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一种错误的做法,也是肯定让世人所不齿的。
有很多的当事人都是这样的,这样一般的合同也就算了,也许在那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让你负什么责任,但是只要涉及到钱财问题,那就麻烦了。可以说有的人在自己的公司准备装修或者怎么样的时候,钱不够,这个时候通过自己的朋友去介绍两个装潢公司给他认识,然后协商之后签下合同,说多多时间之后能把这笔钱还上,其实这样也是在给你朋友面子,要不然的话,谁也不会理你。但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有很多的情况下,这个当事人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私自逃跑了。这样是让那个座位介绍人的朋友很是难办。有人说直接找这个介绍人不就行了吗?他必须要偿还这笔款项吗?也不是的,这就要看在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他有没有给出什么样的保证了。要不然直接去找介绍人要债也是有点不合适的。
事情其实很是简单的,主要问题就是这位介绍人有没有给出什么样的承诺。如果他在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表示会帮助当事人承担这些款项的话,那么就可以去找他偿还了,主要是要是没有的话,那么就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所有的事情都是合同双方的问题了。虽然说时候可能让那个朋友很是看不起了,但是这个法律问题还是无法牵扯到介绍人的,在我看来虽然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很多,人们也要注意,不论是担保人还是这样的介绍人能少做就少做。但时候万一真的惹上了官司,那个时候的你要怎么样去解决这些问题,这肯定是很多人都没有想过的事情,但是这却都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