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不单是法律问题,更深层次的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条生存法则。最原始,也最简单。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逐渐的把这种人类社会关系上升到法律层面。公元前1792年,现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王国已经将“债”写入成文法典,镌刻在石碑上。在距今3000年前的人类社会,就已经把债写进法典。从这种约束机制可以看出,古人们就已经绞尽脑汁的想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办法了。时至今日,借钱不还的仍然大有人在,不管是关系亲密无间,还是关系平常一般,为此小则伤及感情,大则大打出手造成人身伤害,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代价可想而知。
从古到今,信用是每个社会个体必不可少的道德修养,是人类在一起和谐生活的基石,但现实中透支信誉的现象比比皆是,让人只会嗤之以鼻,进而深恶痛绝。在社会发展、进步,约束机制不断完善的今天,欠债不还的现象并没有因此而减弱,相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呢?这是困扰每一个人的难题,有的人感觉难以启齿,自认倒霉,吃哑巴亏;另则采取极端手段,一言不合,索要无果,一时冲动就大动干戈,使自己深陷囹圄,后悔莫及;第三种就是走法律程序,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此作为解决此类问题的必要手段。当然,前两种都不可取,暂且不议。本文主要探讨应该如何用法律武装头脑,提高法律意识,进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从这个层面上,需要知道他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一来学着做一个大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明白人,二来警示那些即将成为此种类型的人不要透支信誉,做一个有良心并讲诚信的守法公民。
“老赖”一词,一般理解为欠别人钱久拖不还的借贷者,从法律角度上讲,特指在民商事领域中的一类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由于某种原因恶意拖延履行债务,拒不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也称为被执行人。 如今,“老赖”为了不还钱可谓挖空心思、机关算尽,做出来的事情一个比一个奇葩,充愣装傻、不知所踪、转移财产、假装离婚、暴力抗法……,无所不用其极。
我们姑且将“老赖”借钱不还分为两个应对阶段:
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放在本文中可能有些读者会觉得太武断了,是不是把别人想得太坏了,怎么不预防还能“废”了?这种想法没错,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所以凡事还是要预先做好准备才是。既然我们想要把钱借给对方,就要懂得如何排除借款后存在的风险,做一个胸有成竹的人,因此有必要考虑在“老赖”借钱之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如书写借款凭证,人证物证,电子数据凭证,对方基本信息和财产信息等等,做到有备无患。有时面对既存事实,诉讼中却空口无凭,即使声嘶力竭,也显得苍白无力。打官司打证据,证据是正确认识事实的客观依据,能反映真实情况的存在与否。
(一)切勿忽视欠款凭证书的重要作用
欠款凭证书,又可称为欠条,是用于索要债务的最有力证据,由借钱一方提供,也可以由出借方事先准备好,上面详细记录有关借钱的相关事宜并有借方的签字,是极具效力的一种书面凭证。
小小欠条,其“文章”大有可做,首先要知道拥有欠条并不一定有制服“老赖”而胜诉的十足把握,操作不当就有风险,部分债权人基于让“老赖”快速还款的心理,习惯性地在欠条上写一个还款时间,例如“什么时间前还钱,逾期不还应该如何”,虽写明了还款时间,但该约定往往是镜花水月,一旦对方逾期不还则面临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风险,这时对利息的期望则更是渴望不可及,在具体实践中将化为泡影,因此债权人一味盲目的追求逾期不还欠款所产生的利息并不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其次要在欠条上写明钱款已经实际支付,如果这一项不明确,将在司法实践中有相当大的隐患,往往债权人手持欠条去法院起诉,结果被驳回,特别是大额钱款的借付,一定要留意在欠条中是否注明钱款已经实际支付给对方,倘若漏掉此项,要及时加以更正补充,并让对方确认已经收到钱款,然后再签字盖章(按手印),方可排除面临的隐性风险。
最后有必要补充的是在欠条中会被大多数人忽略的几个问题,一是欠条纸张的选择,借钱后都是相隔一段时间后才能够归还,期间如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欠条毁损,关键证据灭失,最好选择完整且质量较好的纸张来书写;二是借款金额的写法,此项切莫随意,借多少写多少,要用大小写,防止“老赖”无端篡改,发生纠纷;三是借款用途,现实生活中往往忽略此项内容的书写,这里需要提及的是,借出的钱不能从事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其借钱从事违法活动,小则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大则卷入诉讼风波,要谨慎为之。四是利率的约定,在欠条中最好约定好具体的利率,明确具体金额,要知道利率和利息并不是等概念,其中千分之利率为月息,百分之利率为年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将不予以保护,这一点要加以注意。
(二)信息化数据一定要保存好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一般老赖都是采取不当面借钱的方式进行借贷,通常采用电话或虚拟网络支付平台,如QQ、微信、短信等,那么作为债权人应做到有备无患,这时可以采取电话录音,保存通话记录,留存短信等方式方法。通过QQ和微信聊天,切记保存聊天记录,必要时进行截图等手段,做到有理有据,另外,借钱后汇款或利用虚拟支付平台转账时,要在汇款后打印凭条或转账支付截图。 更换手机记得保存信息到相应的平台,避免重要信息的流失。
(三)最好在借款同时加上担保条款
在出借款项时,最好让对方找担保人进行债务担保,万一起诉至法院,在对方抵赖或者拖欠归还款项时,对自己的债权有更有利的保障。
(四)时刻留意对方财产的变动情况
债务人有诚意还款的,在债务到期后往往会主动还款,或是归还部分钱款并说明余款未能支付的原由,而老赖往往是在此刻音讯皆无,当找到老赖时,其要么是找理由搪塞,理直气壮,振振有词,要么就是苦苦哀求,哭诉自己遭遇的不幸,甚至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因此为保证债务人财产在债权人可控范围内,防止财产因不合法的转移而遭受损失,可依据《合同法》第74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有下列三种行为,债权人可以予以撤销,一是放弃到期债权;二是无偿转让财产;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基于此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时有效的行使撤销权。
(五)及时掌握“老赖”基本信息
在“熟人”社会里,能够张嘴向你借钱的,基本上都是关系比较好,比较熟悉的,就是因为这样,往往很多人却忽略掌握对方的详细信息,对后来索债带来诸多的不便。因此对“老赖”基本信息的掌握是非常必要的,如其真实姓名、身份证件、驾驶证件,居住地址、手机号码、家庭座机号码、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微信微博账号等等。
(六)适时转告第三方进行“施压”
在掌握老赖基本信息后,转告第三方如家人,单位等,是非常有必要的,有时“老赖”为了在借钱后达到自己的私人目的,往往会以家庭或单位的名义进行隐蔽借贷,骗取债权人的足够信任,当无力还款时,本人逃之夭夭,当去第三方处找其索要时,第三方却一无所知,甚或是有的“老赖”与第三方串通一气,明明知道其借钱,却表现出大惑不解或全然不知的样子,共同逃避债务,因此,借钱时要转告第三方,一为明确借钱目的,是否第三方知情。二让家庭和单位给对方施加压力,事先戴上“紧箍咒”。
二、事后亡羊补牢,后发制人
(一)及时起诉,坚决采取保全措施
在多次协商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唯有及时起诉,才是法益救济的最佳时机。当然起诉时申请保全措施是首当其冲,既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后扣留对方名下财产,这种诉讼方式犹如一把枷锁,牢牢套在老赖的“脖子”上,使其应收账款难以回收,固定资产不得转让,资金不能正常周转,在此情况下,“老赖”会主动找到债权人要求协商,使其立即妥协,达成还款事宜。相反,如果是仅起诉而不去申请财产保全,就会面临着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局面。
(二)申请法院给老赖用尽执行措施
当面对老赖想赖账,拒不还钱,将其一了百了,违背借钱时的承诺时,就不应该用怜悯之心继续去面对,而是既然他违背道义,就不怕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遇有蛛丝马迹之时就要无所顾忌的用正义压倒邪恶,可以义无反顾的申请法院对老赖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1.申请法院查封(含预查封)财产:
一般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类就要采取查封措施,如土地、房屋、车辆等。对标的物有证的查控措施叫查封,对标的物未办证的查控就叫预查封(待办好证后转为查封),另外,移动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老赖财产范围,债权人在申请财产查封时要将有形和无形财产共同加以考虑,避免顾此失彼,防止老赖“钻空子”。
2.申请法院在社会上进行曝光,让其声誉受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通报,以此方式来降低老赖的社会信誉度,让其名誉受损,导致其寸步难行。
3.申请法院拍卖住房:
当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拍卖住房时,老赖的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强制执行的理由。按照廉租房标准,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用于维持生活必需的小面积房屋,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这套房屋就可以被执行;另外,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4.申请扣划银行财产和养老金:
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相关执行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能对老赖在全国几千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财产进行划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老赖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其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财产的范围,人民法院有权冻结和扣划,但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5.申请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法院有权强制老赖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责令老赖在指定期间履行。如若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人员强制执行。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这一申请权,在万不得已时,可以大胆行使,让老赖没有退路。
6.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当老赖的行为已经触及债权人底线,达到特别严重的地步,就相应会受到刑事处罚,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就是针对老赖在两个阶段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又相继出台了各种规定和办法,如限制老赖出行、出境,子女入学,招投标,转让知识产权,冻结股权、证券账户,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进行芝麻信用惩戒,禁止或限制高消费,政治和任职资格受阻,司法拘留等等方面做了全方位细致的规定,来限制老赖的行为空间和事项。
总之,老赖拒不还钱的应对措施方法,是当前社会每个个体都应该共同面对和探讨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老赖赖账不还的方式方法会花样翻新,因此我们要掌握借贷基本常识,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的权益,坚决敌对老赖的存在,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不给他们任何生存空间,为建立和谐有序社会开辟出一片净土!